Deuteronomy 21
1 你天主耶和華所賜你為業的地上、若遇有被殺的人倒在田野、不知道是誰打死的。
2 長老和族長應當出去、從被殺的人倒著的地方往四圍的城邑度量遠近。
3 看那城離著被殺的人最近、那城的長老應當取一隻未曾耕作未曾負軛的母牛犢、
4 將牛犢拉到有長流水未經耕種的山谷去、在谷中砍斷牛犢的頸項。
5 祭司利未人應當前來、因為你天主耶和華曾揀選了他們服事他、奉主的名為民祝福、所有爭訟鬥毆的事都是憑他們判斷。
6 離被殺的人最近的城、其中的一切長老、應當在那在谷中砍斷頸項的牛犢上洗手。
7 禱告說、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、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。
8 求主憐恤主所救贖的以色列民、不要呌流無辜血的罪歸與主的民以色列、這樣、流這人血的罪必得赦免、不歸他們。
9 你行這主所喜悅的事、就可以將流無辜血的罪從你們中間除掉。○
10 你若出去與仇敵爭戰、你天主耶和華將他們交付你手、你擄掠了他們的人去。
11 內中你若見有美貌的女子、你喜悅他要娶他為妻、
12 你便可以領他到你家裏、使他薙頭髮、修指甲、
13 脫去被擄的時候所穿的衣服、住在你家裏哭他的父母一個月、然後可以與他同室以他為妻。
14 後來你若不喜悅他、應當許他出去、容他自便、因為你既已玷辱他、不可將他賣了得銀子、也不可將他當婢女待。○
15 人若有二妻、一為所愛、一為所惡、所愛的所惡的都與他生了兒子、長子是所惡的生的、
16 到了將產業分給他兒子的時候、不可將所惡的妻生的兒子不算長子、將所愛的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。
17 必當以被惡的妻所生的長子為長子、分所有的產業的時候、必當多給他一分、因為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、長子的名分必當歸他。○
18 人若有兒子違背忤逆、不聽從父母的話、父母雖懲責他、他仍不聽從、
19 父母就當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口本城的長老那裏。
20 對本城的長老說、我們這兒子違背忤逆、不聽從我們的話、浪費錢財、貪食好飲。
21 本城的人就當用石頭將他砍死、這樣、從你們中間將惡除掉、呌以色列一切人聽見懼怕。○
22 人若犯死罪見殺、懸挂在樹木上。
23 不可呌他的屍首在樹木上過夜、必須當日將他葬埋、免得呌你天主耶和華所賜你為業的地染污穢、因為凡被懸挂的人、都是在天主面前受咒詛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