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eviticus 25
1 耶 和 華 在 西 奈 山 對 摩 西 說 ,
2 你 曉 諭 以 色 列 人 說 ,你 們 到 了 我 所 賜 你 們 那 地 的 時 候 ,地 就 要 向 耶 和 華 守 安 息 。
3 六 年 要 耕 種 田 地 ,也 要 修 理 葡 萄 園 ,收 藏 地 的 出 產 。
4 第 七 年 地 要 守 聖 安 息 ,就 是 向 耶 和 華 守 的 安 息 ,不 可 耕 種 田 地 ,也 不 可 修 理 葡 萄 園 。
5 遺 落 自 長 的 莊 稼 ,不 可 收 割 ,沒 有 修 理 的 葡 萄 樹 ,也 不 可 摘 取 葡 萄 ; 這 年 ,地 要 守 聖 安 息 。
6 地 在 安 息 年 所 出 的 ,要 給 你 和 你 的 僕 人 ,婢 女 ,雇 工 人 ,並 寄 居 的 外 人 當 食 物 。
7 這 年 的 土 產 也 要 給 你 的 牲 畜 和 你 地 上 的 走 獸 當 食 物 。
8 你 要 計 算 七 個 安 息 年 ,就 是 七 七 年 ; 這 便 為 你 成 了 七 個 安 息 年 ,共 是 四 十 九 年 。
9 當 年 七 月 初 十 日 ,你 要 大 發 角 聲 ,這 日 就 是 贖 罪 日 ,要 在 遍 地 發 出 角 聲 。
10 第 五 十 年 你 們 要 當 作 聖 年 ,在 遍 地 給 一 切 的 居 民 宣 告 自 由 ; 這 年 必 為 你 們 的 禧 年 ,各 人 要 歸 自 己 的 產 業 ,各 歸 本 家 。
11 第 五 十 年 要 作 為 你 們 的 禧 年 ; 這 年 不 可 耕 種 ,地 中 自 長 的 ,不 可 收 割 ; 沒 有 修 理 的 葡 萄 樹 ,也 不 可 摘 取 葡 萄 。
12 因 為 這 是 禧 年 ; 你 們 要 當 作 聖 年 ; 喫 地 中 自 出 的 土 產 。
13 這 禧 年 ,你 們 各 人 要 歸 自 己 的 地 業 。
14 你 若 賣 甚 麼 給 鄰 舍 ,或 是 從 鄰 舍 的 手 中 買 甚 麼 ,彼 此 不 可 虧 負 。
15 你 要 按 禧 年 以 後 的 年 數 ,向 鄰 舍 買 ; 他 也 要 按 年 數 的 收 成 ,賣 給 你 。
16 年 歲 若 多 ,要 照 數 加 添 價 值 ; 年 歲 若 少 ,要 照 數 減 去 價 值 ; 因 為 他 照 收 成 的 數 目 賣 給 你 。
17 你 們 彼 此 不 可 虧 負 ,只 要 敬 畏 你 們 的 神 ,因 為 我 是 耶 和 華 你 們 的 神 。
18 我 的 律 例 你 們 要 遵 行 ,我 的 典 章 你 們 要 謹 守 ,就 可 以 在 那 地 上 安 然 居 住 。
19 地 必 出 土 產 ,你 們 就 要 喫 飽 ,在 那 地 上 安 然 居 住 。
20 你 們 若 說 ,這 第 七 年 我 們 不 耕 種 ,也 不 收 藏 土 產 ,喫 甚 麼 呢 ;
21 我 必 在 第 六 年 ,將 我 所 命 的 福 賜 給 你 們 ,地 便 生 三 年 的 土 產 。
22 第 八 年 你 們 要 耕 種 ,也 要 喫 陳 糧 ,等 到 第 九 年 出 產 收 來 的 時 候 ,你 們 還 喫 陳 糧 。
23 地 不 可 永 賣 ,因 為 地 是 我 的 ,你 們 在 我 面 前 是 客 旅 ,是 寄 居 的 。
24 在 你 們 所 得 為 業 的 全 地 ,也 要 准 人 將 地 贖 回 。
25 你 的 弟 兄 。〔 弟 兄 指 本 國 人 說 下 同 〕 若 漸 漸 窮 乏 ,賣 了 幾 分 地 業 ,他 至 近 的 親 屬 ,就 要 來 把 弟 兄 所 賣 的 贖 回 。
26 若 沒 有 能 給 他 贖 回 的 ,他 自 己 漸 漸 富 足 ,能 彀 贖 回 ,
27 就 要 算 出 賣 地 的 年 數 ,把 餘 剩 年 數 的 價 值 ,還 那 買 主 ,自 己 便 歸 回 自 己 的 地 業 。
28 倘 若 不 能 為 自 己 得 回 所 賣 的 ,仍 要 存 在 買 主 的 手 裡 ,直 到 禧 年 ; 到 了 禧 年 ,地 業 要 出 買 主 的 手 ,自 己 便 歸 回 自 己 的 地 業 。
29 人 若 賣 城 內 的 住 宅 ,賣 了 以 後 ,一 年 之 內 可 以 贖 回 ; 在 一 整 年 ,必 有 贖 回 的 權 柄 。
30 若 在 一 整 年 之 內 不 贖 回 ,這 城 內 的 房 屋 ,就 定 准 永 歸 買 主 世 世 代 代 為 業 ; 在 禧 年 也 不 得 出 買 主 的 手 。
31 但 房 屋 在 無 城 牆 的 村 莊 裡 ,要 看 如 鄉 下 的 田 地 一 樣 ,可 以 贖 回 ; 到 了 禧 年 ,都 要 出 買 主 的 手 。
32 然 而 利 未 人 所 得 為 業 的 城 邑 ,其 中 的 房 屋 ,利 未 人 可 以 隨 時 贖 回 。
33 若 是 一 個 利 未 人 不 將 所 賣 的 房 屋 贖 回 ,是 在 所 得 為 業 的 城 內 ,到 了 禧 年 ,就 要 出 買 主 的 手 ; 因 為 利 未 人 城 邑 的 房 屋 ,是 他 們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的 產 業 。
34 只 是 他 們 各 城 郊 野 之 地 ,不 可 賣 ,因 為 是 他 們 永 遠 的 產 業 。
35 你 的 弟 兄 在 你 那 裡 若 漸 漸 貧 窮 ,手 中 缺 乏 ,你 就 要 幫 補 他 ,使 他 與 你 同 住 ,像 外 人 和 寄 居 的 一 樣 。
36 不 可 向 他 取 利 ,也 不 可 向 他 多 要 ; 只 要 敬 畏 你 的 神 ,使 你 的 弟 兄 與 你 同 住 ;
37 你 借 錢 給 他 ,不 可 向 他 取 利 ; 借 糧 給 他 ,也 不 可 向 他 多 要 。
38 我 是 耶 和 華 你 們 的 神 ,曾 領 你 們 從 埃 及 地 出 來 ,為 要 把 迦 南 地 賜 給 你 們 ,要 作 你 們 的 神 。
39 你 的 弟 兄 若 在 你 那 裡 漸 漸 窮 乏 ,將 自 己 賣 給 你 ,不 可 叫 他 像 奴 僕 服 事 你 。
40 他 要 在 你 那 裡 像 雇 工 人 ,和 寄 居 的 一 樣 ,要 服 事 你 直 到 禧 年 。
41 到 了 禧 年 ,他 和 他 兒 女 要 離 開 你 ,一 同 出 去 歸 回 本 家 ,到 他 祖 宗 的 地 業 那 裡 去 ;
42 因 為 他 們 是 我 的 僕 人 ,是 我 從 埃 及 地 領 出 來 的 ,不 可 賣 為 奴 僕 ;
43 不 可 嚴 嚴 地 轄 管 他 ; 只 要 敬 畏 你 的 神 。
44 至 於 你 的 奴 僕 ,婢 女 ,可 以 從 你 四 圍 的 國 中 買 。
45 並 且 那 寄 居 在 你 們 中 間 的 外 人 ,和 他 們 的 家 屬 ,在 你 們 地 上 所 生 的 ,你 們 也 可 以 從 其 中 買 人 ,他 們 要 作 你 們 的 產 業 。
46 你 們 要 將 他 們 遺 留 給 你 們 的 子 孫 為 產 業 ; 要 永 遠 從 他 們 中 間 揀 出 奴 僕 ; 只 是 你 們 的 弟 兄 以 色 列 人 ,你 們 不 可 嚴 嚴 的 轄 管 。
47 住 在 你 那 裡 的 外 人 ,或 是 寄 居 的 ,若 漸 漸 富 足 ,你 的 弟 兄 卻 漸 漸 窮 乏 ,將 自 己 賣 給 那 外 人 ,或 是 寄 居 的 ,或 是 外 人 的 宗 族 ,
48 賣 了 以 後 ,可 以 將 他 贖 回 ; 無 論 是 他 的 弟 兄 ,
49 或 伯 叔 ,伯 叔 的 兒 子 ,本 家 的 近 支 ,都 可 以 贖 他 ; 他 自 己 若 漸 漸 富 足 ,也 可 以 自 贖 。
50 他 要 和 買 主 計 算 ,從 賣 自 己 的 那 年 起 ,算 到 禧 年 ; 所 賣 的 價 值 照 著 年 數 多 少 ,好 像 工 人 每 年 的 工 價 。
51 若 缺 少 的 年 數 多 ,就 要 按 著 年 數 ,從 買 價 中 償 還 他 的 贖 價 。
52 若 到 禧 年 只 缺 少 幾 年 ,就 要 按 著 年 數 ,和 買 主 計 算 ,償 還 他 的 贖 價 。
53 他 和 買 主 同 住 ,要 像 每 年 雇 的 工 人 ,買 主 不 可 嚴 嚴 的 轄 管 他 。
54 他 若 不 這 樣 被 贖 ,到 了 禧 年 ,要 和 他 的 兒 女 一 同 出 去 ;
55 因 為 以 色 列 人 都 是 我 的 僕 人 ,是 我 從 埃 及 地 領 出 來 的 ; 我 是 耶 和 華 你 們 的 神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