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eviticus 23
1 耶和華諭摩西曰、
2 告以色列族、我之節期、是為聖會、有常例焉。
3 六日間宜操作、越至七日乃安息、必有聖會、悉休其工、無論所往、必守安息、以奉事我。
4 外此亦有節期、以為聖會、屆期必告於眾。
5 正月十四日薄暮、即我之逾越節、
6 是月之望、為無酵節、以奉事我、歷至七日、當食無酵餅、
7 首日有聖會、毋興作、
8 此七日間、日奉燔祭、以獻我、越至七日、亦有聖會、毋興作。○
9 又曰、
10 告以色列族云、爾至我所賜之地、穫田所產、必取初實之穗一束、奉於祭司、
11 安息日明晨、祭司以之搖於我前、冀蒙悅納、
12 搖穗之日、必取未盈歲之牡羔一、純潔是務、燔以獻我、
13 和油之粉一斗二升、為禮物、燔而獻我、取其馨香、酒二斤有半以為灌奠。
14 圓饅、烘穀、嘉穗、未於其中取而獻我者毋食、以此著為永例、歷代勿替、隨往勿易。
15 自安息日之明晨、搖穗之日、必核七七日、而盈其數、
16 越至五旬、獻禮物於我、以薦其新、
17 取粉一斗二升於爾家、和以酵、製成圓饅、以薦初實、搖而獻我。
18 外此更獻未盈歲之羔七、純潔是務、牡犢一、牡綿羊二、與其禮物、奠之以酒、俱燔以獻、取其馨香、而奉事我。
19 又獻山羊之羔一、為贖罪祭、未盈歲之綿羊羔二、為酬恩祭、
20 祭司取此與初實之麥所作圓饅、搖於我前、是物既獻於我、必歸祭司、
21 是日必有聖會、播告於眾、咸止工作、著為永例、歷代勿替、隨往勿易。
22 穫田所產、當留其隅、毋拾遺穗、惟賓旅與貧乏者可得、我耶和華爾之上帝所命如此。○
23 又曰、
24 告以色列族云、七月之朔當守安息日、必有聖會、吹角為記、
25 是日毋興作、惟獻燔祭、而奉事我、○
26 又曰、
27 七月十日、為贖罪之期、必有聖會、當卑以自牧、獻燔祭於我、
28 是日宜止操作、務贖爾罪、於耶和華爾之上帝前。
29 於是日不卑以自牧、必絕之民中。
30 於是日不止操作、必滅之民中。
31 是日毋興工作、著為永例、歷世勿替、隨往勿易。
32 是月九日薄暮、至明日薄暮、當守安息日、卑以自牧。○
33 又曰、
34 告以色列族云、七月之望、歷至七日、為搆廬之節期、以奉事我、
35 首日有聖會、毋操作、
36 此七日間、日獻燔祭、以奉事我、越至八日、為聖會之大日、工作咸止、宜獻燔祭、以奉事我。
37 今所言者乃我之節期、必守聖會、以獻燔祭、而奉事我、其燔祭、禮物、灌奠之酒、日必獻之、各遵所宜。
38 外此更當守我安息日、亦必償爾所許之願、樂輸、禮物、以獻於我。
39 七月之望、田園所產、斂藏既畢、必守節期、歷至七日、以奉事我、首日為安息、八日亦為安息、
40 首日爾必取佳木之果、棗樹之條、喬木之枝、溪旁之柳、欣喜歡忭於我耶和華爾之上帝前、歷至七日。
41 每歲七月間、必守七日為節期、以奉事我、著為永例、歷代勿替。
42 凡爾宗族、居處是廬、必歷七日、
43 俾爾子孫永憶弗忘、我導爾出埃及時、曾使爾居廬也、我耶和華爾之上帝所命如此。
44 摩西以耶和華之節期、宣播於眾。